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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2017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4 16:55 人气: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2017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校医公告

截止日期:2017年5月5日  工作地点:肇庆市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7年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校医考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2017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共128名,其中:初中教师25名、小学教师75名(金利镇小学教师40名、其他乡镇小学教师35名)、幼儿园教师26名(镇级幼儿园教师22名,区直幼儿园教师4名)、校医2名。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校医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上述人员请于2017年5月8日至9日(2天)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区南岸城区和平路105号)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本人书面加分申请及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5月2日至1999年5月2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等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其中:往届毕业生需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需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证明》。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bzj.gaoyao.gov.cn)、高要教育信息网(http://www.gaoyaoedu.cn)。
(二)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高要区南岸城区府前大街92号(北楼2楼),咨询电话:0758—8392552、8391668。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2017年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校医报名表》(附件3)、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其中1张帖在报名表)及有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须验核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一份)。相应资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本人身份证;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通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证明》。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由工作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
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为最低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使用旧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对所递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5—17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现场答辩和试教)。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笔试的主要内容为课堂教学常规知识、教学技能、新课程改革的理念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报考校医岗位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从事校医工作知识。
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招聘岗位人数1至6人的,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人数7至10人的,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或1:2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除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外,招考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按照先答辩后试教的顺序进行,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水平,其中美术、音乐、体育3个学科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校医岗位按照先答辩后专业技能测试的顺序进行,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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