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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广东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事业单位校园“优才”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4 17:03 人气:

 2017年11月广东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事业单位校园“优才”招聘公告

来源:天河区门户网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1316号),为更好地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天河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我局决定于2017年11月在长沙公开招聘33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毕业生33名(即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 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 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核)及网上(或“优才计划”APP)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5日10:00-15:00时
(二)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
1.湖南师范大学励德楼
2.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福庆楼T211、T212教室
(三)咨询电话:13719415778、 15920335193
四、岗位需求:见附件
注:此序号对应2017年广州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重庆、长沙考点)公告
五、注意事项
有关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面试名单、总成绩查询、结果公示等请通过“优才计划”APP手机客户端或“优才计划”专栏(www.hrssgz.gov.cn)查询,也可关注“广州优才计划”微信公众号。
六、其他
详细信息可扫广州市天河区卫和计划生育局、广州市人社局二维码了解。
原标题: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事业单位校园“优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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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属事业单位校园优才招聘资料
文件类型: .docx 8e034f080e129c0e487de9aa43044bf9.docx (60.61 KB)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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