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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公告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4 15:12 人气:

 山东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公告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位于济宁市中心,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省属综合性 “三级甲等医院”、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2015年7月医院通过国际医疗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评审,是山东省首家以学术医学中心通过JCI认证的大型综合医院。医院拥有临床科室79个,重症监护病区9个,开放床位3100张,一级监护病床254张,员工4327人,2016年门诊量276.8万人次,手术总量9.8万例次,出院病人15.1万人次。现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学(专)科、重点实验室26个。
根据医院发展及学科建设需求,结合医院前期公开招聘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数量
招聘专业及要求 备注
1 呼吸内科医师 2 要求呼吸内科学专业,毕业后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 血液科实验室医师 1 要求血液病学专业,毕业后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有较高的临床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文章  
3 超声科医师 2 要求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诊断学)专业方向,科研能力较强者优先 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
4 心脏重症医学科医师 1 要求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心血管内科学、心外科学专业方向,从事心脏重症医学科岗位工作  
5 中医科医师 1 要求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专业方向,专业型硕士,毕业后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合计 硕士7人
1.招聘要求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2)年龄≤3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四年制或五年制),急需岗位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4)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士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5)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不作要求);
(6)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为“211”、“985”、医科类大学者优先;取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月10日
应聘者可通过登录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www.jyfy.com.cn)网站,点击“人事信息”栏目,查看《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临床医师公告》,了解招聘专业及岗位要求,应聘者登陆(http://60.211.178.166:9000/hrzp/login/index.jsp)“济医附院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报名填写简历时,必须按照所要求的内容上传各类证件的附件,真实准确的进行填报。
成功报名后,在3个工作日内登陆“招聘管理系统”点击“应聘状态”查看报名资格审查是否通过。未通过者按照退回意见进行修改,修改保存后重新应聘。
报名注册时,“证书信息维护”上传时,应聘者需要上传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医师资格证(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上传考试通过成绩单),有规培证要求的岗位还需要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以上证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三、试工考核安排
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
试工时间 面试考核时间
2017年3月13日 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7日 3月29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根据报名情况,我院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筛选,筛选人员时,将考虑报考人员毕业学校、科研水平、生源地、年龄等因素。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将由人力资源处手机短信及邮箱发送邮件的形式通知来院试工,在个人通讯工具通畅的情况下,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即为未进入考核环节,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者现场报到时应携带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携带考试通过成绩单)、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毕业生除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者开具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到医院人力资源处审核登记,以上要求审核的资料缺一不可。审核合格后,由医院人力资源处开出《试工通知单》去相应科室报到试工。未接到我院短信或邮件通知,自行来院的考生,医院不予安排考核。
3.应聘者将安排到相应专业科室进行业务能力测试(试工),全面了解每位试工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试工结束后由医院统一时间组织进行面试、体检考核。
四、相关须知
(一)硕士研究生试工期间,医院统一安排食宿,应聘者需自带隔离衣。试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及各项诊疗操作规范,根据科室排班出勤,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到人力资源处填写请假申请,如有违反医院劳动纪律者,医院有权取消应聘者考核资格。
(二)当应聘人数少于招聘数额比例或试工优秀等次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量时,医院有权核销或减少相关岗位招聘数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古槐路89号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6号楼国际交流中心四楼人力资源处
邮编:272029 联系电话:0537-2903205
联系人:刘腾 邮箱地址:jyfy3205@163.com
医院网站:www.jyfy.com.cn
求职人员请扫描加入“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处”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医院最新招聘动态。
 
人力资源处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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