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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规培学员猝死算不算工伤?十万学员等待法律作出裁决!

发布时间:2018-05-28 11:04 类别:医学话题 标签: 来源:未知 作者:医学资源分享

近日,猝死研究生规培学员顾健家人,接到了镇江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案件的通知,拒绝受理顾健家人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

 

顾健家人及代理律师已经准备去法院起诉。

 

 

2018年3月30日,江苏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生规培学员顾健在下夜班交班时候不幸猝死。根据很多媒体报道,在猝死之前,他已经连续工作15小时,而这几乎是他工作的常态。

 

医务人员加班加点本是工作常态,但医务人员猝死在工作岗位上,至少还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其死后的合法权益。而顾健这样的研究生规培学员工作中猝死后,我们却无奈的发现:在研究生规培学员权益维护方面,我国的法律近乎是一片空白。

 

恰恰是这种空白,导致顾健去世后,其家人与医院发生了争执,双方争执的焦点是:顾健算不算工伤死亡?

 

这就涉及到了一个关系全体研究生规培学员权益的问题:研究生规培学员在规培过程中受伤和死亡,到底算不算工伤?

 

从某个方面来看,似乎应该是算的:顾健年满18岁,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主体。他在医院承担的大量工作都是医院为患者提供的临床服务的一部分。其工作内容和性质与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并无实质差别。他接受医院的管理指挥和监督。

 

但是偏偏,顾健的身份是研究生规培学员。住院医师规培制度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其学员权益的保障本就是一地鸡毛。偏偏顾健还是一个研究生。

 

在规培制度设计运行之初,我国教育部门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和和规培部门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并没有进行很好的对接。一度出现了读完三年临床研究生后还要和本科毕业生一起重新参加规培的怪现象,引起了临床研究生的强烈不满。

 

后来解决问题的方案,就是让临床研究生在完成研究生教育的同时,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规培,确保合格毕业生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四证,也就是所谓的四证合一。

 

然而这个解决方案的问题依然很大,其中最大的麻烦,就是研究生规培学员的身份问题。

 

他们是学生,所以其规培期间的待遇由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不能享受国家和地方财政提供给规培学员的补贴,导致其经济条件比普通规培学员更为窘迫。

 

而也恰恰因为他们是学生,他们的规培过程被视为研究生学习的一部分,他们在规培期间一旦出现伤亡,现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支持其工伤认定和赔偿抚恤请求。

 

现在的研究生规培学员,就像旧社会的学徒工一样,工作时间,工作强度,薪资待遇,以及出现伤亡后的权益保护,在法律上几乎就是一个空白。他们成了一群被法律遗忘的人。

 

其实,我们不必怀疑医院和学校在面对这种事情的时候解决问题告慰死者平息舆情的诚意。但这种法律的空白,将学校和医院也置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顾健去世后,我和顾健家人进行了很长时间的沟通。家人在征求我意见的时候,我是这样建议的:

 

我个人希望顾健案能成为一个为中国研究生规培学员明确权益的契机。我希望家属去申请工伤鉴定,如果被驳回则去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将有划时代的意义,也能告慰顾健在天之灵。

 

如果官司赢了,不仅会有合理的经济补偿,顾健也将名垂青史。但是,这个官司可能会输,输了之后,可能一无所得。

 

顾健家人表示:我们不在乎多少赔偿,更在乎医院对顾健死亡的说法。

 

此后,我将事情经过和中国医师协会法务部著名的维权律师聂学老师进行了汇报,并将聂律师介绍给了顾健家人。双方协商后,顾健家人请聂律师作为此案代理。并向有关部门提请了劳动仲裁申请和工伤认定申请,要求认定顾健和被申请人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申请人认为:顾健虽为在校生,但长期为被申请人提供劳动,接受被申请人管理。其与被申请人之间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现顾健因在被申请人处过劳猝死,年轻生命一去不回,给老来丧子的申请人带来巨大伤痛。为告慰顾健在天之灵,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法提起仲裁申请,请予支持。

 

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后第二天,镇江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理由是:顾健是在校学生,与被申请人是培训关系。

 

顾健家人及代理律师已经决定前往法院起诉,请法律为研究生规培学员的权益作出裁决。

 

此案判决结果,关系到全国十万在培研究生规培学员合法权益。

 

阿宝本人态度非常明确:坚决支持顾健家人诉求。研究生规培学员不能成为被法律遗忘的人,我们期待法律给全国研究生规培学员一个明确的说法。

 

来源:“烧伤超人阿宝”微信号,作者:烧伤超人阿宝

原标题:《研究生规培学员猝死算不算工伤?十万学员等待法律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