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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山东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精神科执业医师公告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4 15:14 人气:

 2017年1月山东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精神科执业医师公告

来源:菏泽人事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现将医院公开招聘精神科执业医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 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1月22日后出生);
6.临床医学或精神卫生专业毕业;
7.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注册范围为精神科。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精神科临床医疗工作岗位,共10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23-24日9:00-16:00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菏泽市八一西路3099号,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事科。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精神科医师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学信网查询的在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带二维验证码)。
3.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缴纳考务费。
考务费根据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每人110元(含笔试和面试)。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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