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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4 16:47 人气:

 广东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地处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广东省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现编设临床、医技科室共40个,教研室5个,展开床位1000张。拥有博士、硕士授权学科19个,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0名,博士、硕士生导师30名。目前已形成骨科为龙头,妇儿生殖学科群、危急重症医学学科群、泌尿系疾病学科群、神经医学学科群4个优势学科群的发展格局。骨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及临床重点专科,肾内科为广东省医学临床重点专科,妇产科为广州市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
医院拥有先进的核磁共振、螺旋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腔镜微创治疗设备(胸腔镜、腹腔镜、关节镜、椎管镜和宫腔镜系统)、四维彩超、全脊柱拼接功能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型诊疗设备,配备有国内一流的消化内镜、血液净化诊疗平台。
多年来,医院秉承“实干、创新、包容、自强”的医院精神,倡导“精诚仁道”的院训,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全方位提升员工幸福指数”的办院理念,坚持“关爱每位患者,做好每个细节”的服务宗旨,技术力量、学科建设、科研水平、医疗管理均取得突飞猛进地发展。
根据医院发展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具体岗位年龄条件详见《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详见《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6日。
(二)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备齐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83号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外科楼二楼组织人事科报名。
2.邮寄报名:请有意应聘者备齐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寄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寄至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83号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邓老师收,邮编510630,在信封上表明“公开招聘”字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从第一学历起均需提供,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www.gdhrss.gov.cn)或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nysy.com.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所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的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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