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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广东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聘医疗岗公告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4 17:05 人气:

 2017年11月广东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聘医疗岗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生代码:14065)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目前学院普高在校生7000多人,现设有29个专业,教职员工400多人。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招聘优秀人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2009〕139号)、《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二)》(穗人社发〔2014〕2号)等文件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招聘计划,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管理人才等共33名。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 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报考首日):本科学历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具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30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1月30日后出生),正高职称50周岁以下(即1966年11月30日后出生);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相关条件补充说明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等其他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办法
1.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在2017年11月30日9:00至 2017年12月5日17:00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在2017年12月11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系统,填写资料。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 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4. 本次招聘人员类型“不限”是指在报名时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的非在校生。
5. 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
高职教育研究岗及管理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专任教师等岗位招聘具有相应职称序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人员,以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如出现招聘岗位无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可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其他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岗位报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可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高职教育研究岗及管理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专任教师等岗位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不设笔试环节,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核。
其他岗位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符合岗位条件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试题由指定的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等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岗位能力。
笔试时间暂定2017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和后续公告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和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登陆查询。
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合格者少于该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资格复核相关安排及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资格复核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报名登记表、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二代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证、其他资格证书、业绩材料及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如报考岗位有资历要求,须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和教学任务书等。非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已婚人员还需提交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同时提供A4规格复印件,并按《2017年市科协下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材料顺序排列,并在资格复核前发送电子材料到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资格复核工作详细安排请见后续公告。
资格复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不予发放面试通知,按成绩高低从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3.面试。
(1)应聘教师岗位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等。
(2)应聘非教师岗位面试
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高职教育研究岗等2个不设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应聘者面试最后得分为所有考官给分剔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
无笔试环节的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用套入计算公式进行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
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招聘岗位出现最终成绩同分,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院支付,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的范围对应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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