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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吴川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2-06 11:30 人气:

 2017年广东吴川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来源: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精神,为解决我市基层卫生人才紧缺的问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我市1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共34名。黄坡镇中心卫生院、黄坡镇第二卫生院、塘缀镇中心卫生院、塘缀镇第二卫生院、振文镇卫生院、覃巴镇卫生院、樟铺镇卫生院、王村港镇卫生院、吴阳镇卫生院、长岐镇中心卫生院、兰石镇卫生院、浅水镇卫生院、梅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山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博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塘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招聘对象  医学生网 www.yxszp.com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3.现场报名地点:吴川市人民中路143号吴川市卫生计生局5楼人事股(510室)。
4、联系电话:0759-5562454。
(二)报名材料。
1.填写《吴川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份,报名者须在“报名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证明材料(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二级以上医院工作5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5.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1份。
6.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
(三)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及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局负责。
2.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市卫生计生局在报名期间现场查验原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市卫生计生局择日向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报名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五、考试
(一)考试形式。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医学技能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二)面试时间:初定在2017年12月1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考试地点: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地点。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特设全科医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公告规定合格线(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中主评委最高分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时,如听力、血压、心率3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体检对象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体检对象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市卫生计生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市卫生计生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为体检对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岗位选择和聘用
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岗位选择和聘用规定如下:
(一)聘用的特岗全科医生原则上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自主选择特设岗位。
(二)当聘用特岗全科医生不足34名时,面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聘用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局统筹安排到编制内现有人员符合特设岗位条件的人员不足2名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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