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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2-06 11:30 人气: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湛人社[2017]375号)规定,为及时补充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现组织开展2017年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其具体条件等详见《2017年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毕业生(2016届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在暂缓就业期内的毕业生,以及截至2017128日毕业未满1年的赴港澳台学习或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下同);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具体见《岗位表》,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至2017128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参加2014-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务期内的,以及违反2014-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的人员。

8.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统一时间、不同地点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1268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报名地点具体见《2017年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附件2)。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双面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暂缓就业证明),工作经历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执(职)业资格;赴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4.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规定,20141282017128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可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未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20171215日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71220日至22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

领取准考证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具体事宜可咨询各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类,具体为《通用能力测验》(综合类)、《通用能力测验》(教育类)和《通用能力测验》(卫生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71223上午09:3011:00时。

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为加分后的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视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

(五)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公告和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阅。

3.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划定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公示与聘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备案、入编、增人、聘用和工资报批等手续。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招聘公告、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考生名单、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dzj.lss.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四)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0759—31195773119558

附件:

1.2017年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2017年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2017年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5.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123

来源:

http://gdzj.lss.gov.cn/outside/bmfw/wssb/syglk/gggs/2017/1123/11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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