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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简章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4 15:25 人气:

 2017年江苏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简章

来源:张家港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2017年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4月5日至1999年4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职位表中有特殊要求除外。
4.在职人员报考均须取得相应卫技系列执业(任职)资格。
5.张家港市户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凭配偶或父母的户籍报考。
7.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7日前。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5年4月7日前,以此类推。
8.招聘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岗位类别、人数和资格条件  医学生网 www.yxszp.com 整理发布
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职位表》。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1.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港人事考试培训网(www.zjgks.gov.cn)。
3.联系电话:(0512)58987102。
4.报名、照片上传:2017年4月5日9:00~4月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5日9:00~4月7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6.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7.注意事项。报考者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张家港市健康促进中心(张家港市暨阳中路402号,总工会大院内)。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3.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市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市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回国人员、赴港澳台陆生(在港澳台高等学校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内地学生)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确认缴费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缴纳笔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后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六、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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