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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德州市市直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4 15:14 人气:

 2017年山东德州市市直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38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管理类岗位,须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应聘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除具备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身体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身体条件的要求。
(七)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我市3年内(2014年、2015年、2016年)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2017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生源2015—2016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月18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7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1月18日之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应聘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
5.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dzrs.gov.cn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rsks.dzrs.gov.cn/(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9:00—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1月18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月18日11:00—1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月18日11:00—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或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不参加笔试岗位的人员,通过网上初审后,不需进行网上缴费,由招聘单位下载打印《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考生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面试或专业测试费用。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月20日—23日到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9061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先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然后报送相关材料到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还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退役证。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卫生类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3、教育类考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岗位特点,分A、B、C、D四类进行面试,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
1、A类面试,主要为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 直接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2、B类面试,主要为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通用能力面试方式。笔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岗位专业要求,客观公正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C类面试,主要为教师、卫生类岗位,采用专业考试方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专业考试主要测试其专业水平和技能,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D类面试,主要为艺术、体育、播音、主持等特殊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A、B类通用能力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通用能力面试的考生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后因无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B类专业技能测试和C类、D类面试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并提交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布。具备条件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要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录音,并在考试结束后将音像资料报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体能素质测评
应聘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后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体检和政审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因弃权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形成岗位上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进行递补。
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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