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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岗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3 15:00 人气:

 2017年浙江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岗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东阳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99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东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东阳市常住户籍的人员,招聘单位另行要求的详见《计划表》,以2017年9月2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3、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招聘单位另行要求的详见《计划表》,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必须在2017年9月28日(含)前。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5、符合所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9月28 日9时—9月29日17时。
网址:http://qssy.zjks.gov.cn/signup/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登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9月28日9时—9月30日17时。
招聘单位在9月29日17时前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9月30日17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9月28日9时—10月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80元。请考生注意查询缴费是否完成,逾期尚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
已缴费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
2、笔试内容:上午 9: 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笔试科目作答要求
《综合应用能力(A类)》为全主观题或主观题与客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主观题部分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客观题部分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五、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
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为合格分,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确定面试对象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技能测试)。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职位在面试基础上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职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七、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A类)》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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