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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基层医疗单位2017年3月医务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3 15:13 人气:

 浙江海宁市基层医疗单位2017年3月医务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10人(详见招聘条件及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1日(周六)上午9:00~10:30.
 
(二)报名地点:海宁卫生学校(海宁市文苑南路201号)教学楼三楼阅览室。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年龄18~35周岁(1982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领取)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各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合格的报送材料送市卫生专业人才管理中心复审。
 
(二)考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按实际参加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初定于3月11日报名结束后在海宁卫生学校进行)。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573-87017381,87017385
 
监督电话:0573-87017301,87288497

海宁市基层医疗单位20173月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条件及计划表

招聘单位

岗位

数量

需求专业

学历

户籍或生源

岗位要求

海宁市许村中心卫生院

社区护理

1

护理学

中专

不限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海宁市袁花中心卫生院

社区护理

2

护理学

中专

不限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海宁市长安镇卫生院

社区护理

1

护理学

本科

不限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海宁市周王庙镇卫生院

放射科

1

医学影像技术

中专

海宁

 

海宁市丁桥镇卫生院

社区护理

1

护理学

大专

不限

具有护师职称

口腔科

1

口腔医学

中专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海宁市硖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药房、煎药室

1

中药学

大专

海宁

具有中药士及以上职称

放射科(B超室)

1

医学影像技术

中专

海宁

具有放射(超声)医学技士及以上职称

海宁市海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护理

1

护理

大专

海宁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合计

 

10

 

 

 

 

注:本科为本科及以上,大专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中专为中专及以上学历。

 
海宁市基层医疗单位2017年3月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条件及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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