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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磐安县卫计事业单位2017年4月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3 15:13 人气:

 浙江省磐安县卫计事业单位2017年4月公开招聘公告

截止日期:2017年4月7日  工作地点:磐安县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计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就2017年我县卫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70名(详见招聘计划)。县妇保计生中心的财政拨款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其他单位为差额拨款。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户籍:面向全省招聘,其中基层护理岗位面向本县;临床医学、医学影像等紧缺专业户籍放宽到全国。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基层医疗机构临床专业,且具有中级职称人员,招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4年以前毕业的往届生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限考条件:在本县卫计事业单位解聘、历年报考放弃录用等未满五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须回避的,按《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6-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磐安县安文镇双溪口冰岩畈,磐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磐安县卫生监督所大楼三楼)。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带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磐安籍的考生,在报名期限以前,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未按规定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递交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邮寄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镇双溪口冰岩畈,磐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县卫生监督所三楼),收信人:吕英,邮政编码:322300(在挂号信上注明“应聘资料”字样)。联系电话:0579-84661354。
5.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名额1.5倍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6.岗位调剂:个别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与个别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之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行适当调剂。
7.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总分120分,分县属卷(A卷)和基层卷(B卷)。
(1)临床、医学影像(影像、超声影像)、儿科学、康复医学等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学、外科学、诊断学等专业知识。
(2)护理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基础护理学知识。
(3)中医岗位: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基础知识、中医和中西医学临床知识。
(4)口腔、药学、中药学、检验、麻醉等岗位:医学综合卷。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考生须同时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最低分数线要求:以同类试卷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最低分数线(保留两位小数),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三)面试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招聘10人以上的,为1:1.5,招聘8-9人的,按招聘10人计算面试人数)。最后一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截止前,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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