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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市第四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医务

文章出处: 更新时间:2017-11-23 15:14 人气:

 浙江省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市第四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截止日期:2017年3月2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市第四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名,性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全国,户籍不限;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麻醉学专业毕业;
(四)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五)截止2017年3月2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报考。
(六)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象山县天安路999号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803室)。咨询电话:0574-65763924、6577809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报名者可请人代报,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样张见附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留学人员(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委培生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本次招聘职位为我县紧缺职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医学相关专业知识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按1:1的比例成绩相等,则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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